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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11〕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11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5月4日

  哈尔滨市2011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

  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一年明显改变,三年根本转变”的工作目标,现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核心,以服务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进行政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落实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二十一条”工作措施。围绕我市新的发展战略要求,按照行政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单位)工作职能,严格制订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签订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目标责任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将《哈尔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前置要件,缩减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网络。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和中直省属在哈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定期报告《意见》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目标责任状和《意见》落实情况,将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全市责任制目标考核。

  (二)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整治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组成4个督察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和中直省属在哈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暗访,对管理不到位、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部门或“窗口”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实施问责;对以权谋私、随意执法、吃拿卡要等行为从严惩处,重点解决2011年“政风建设年”提出的少数单位和个别公务人员在政风方面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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