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关于召开省农机服务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苏农机服协〔2011〕4号)
有关农机企业、科研院校所:
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机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理事单位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了农机服务和保障能力,实现了合作共赢的目标,推进了农机工业与农机化事业发展。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章程》的规定,经报省级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召开省农机服务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省农机服务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讨论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章程》;
(三)讨论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资格、通过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宣布第二届理事会选举结果;
(四)召开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理事长,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及秘书长;
(五)其他事项。
二、参加人员
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理事会成员及协会会员,省农机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有关农机企业(生产、销售、维修)、农机合作社代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4月8日上午11:30前报到,下午1:00开会,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南京双门楼宾馆(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总机:025-58802888)。
四、有关事项
(一)第一届协会会员工作和职务未变动的,原则上应作为第二届协会会员,并在确认表(见附件1)中重新填写。若人员变动,请填写《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
(二) 会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原收费标准不变。如作为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选举的,在原标准基础上,原则上各增加1000、2000、3000元。2011年会费请于省农机服务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报到时一并缴纳,以后每年的会费请于当年3-4月份主动缴纳。
(三) 会议收取会务费280元/人(不含住宿)。
(四)第二届会员确认表及会议回执表(电子稿),请于3月17日前报省农机服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