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注册备案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1〕13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申报企业、农机经销商:
为了切实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维护广大购机者、农机补贴产品申报企业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经营秩序,方便农民购买补贴产品,保证补贴产品供货及时、服务到位,现就补贴产品经销商注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销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具有合法的农业机械产品经营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有相应的仓库面积和场地面积;
(三)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有上网操作用微机、打印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具有三级及以上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认真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补贴机具销售信息统计和补贴机具核实等工作。
二、经销商注册备案程序
(一)经销商网上注册。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自愿在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jsnj.gov.cn)中注册,详细填写有关注册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提倡农机补贴产品目录申报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农机补贴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依据财农〔2011〕17号)。直销时,申报企业须以经销商的身份(企业名称后加“经销商”字样)进行注册,并按申报企业有关信息填列。为防止经销商重复注册,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将经销商的工商登记名称作为唯一识别标志,其他企业请勿代理注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请勿注册。
农机经销商网上注册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至3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企业自主选择确定经销商。各申报企业按照经销商资格条件自主选择经销商,并确定其销售区域。所选择的经销商须已在网上注册。
(三)经销商备案。备案材料可由申报企业直接递交,也可由经销商递交,备案材料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销售区域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