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第一期培训计划为数控技术应用等12个专业类共600人,培训计划按专业类分配到各市州 (见附件3),由各市州教育局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确定培训对象。第二期、第三期培训专业及计划另行通知。
各市州必须选择2个以上的专业类组织培训,培训计划由各市州自行确定,报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备案。
六、报名办法
1、省本级培训报名。各中等职业学校按计划落实参培教师后,登录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或湖南职成教育网(http://www.hnvedu.com)进入“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各市州教育局通过“管理系统”汇总各学校的报名信息,审核后提交。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汇总全省情况审核后,确定参培教师名单,分配培训地点。各市州第一期培训《报名表》须于2011年4月22日前报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731-84402948、84402943,电子邮箱:20279106@qq.com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研大楼805室,邮编:410005)。
2、省本级培训注册。参培教师名单确定后,由各培训基地通知参培教师进入“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确认参加培训。
3、参加市州级培训的教师也必须通过“管理系统”报名和注册,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七、考核组织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结业考核由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承担省本级和市州级培训任务的各培训基地须于每期培训结束前15天向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提出结业考核申请,由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选派专家到培训基地进行考核。
八、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参培学员考核总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与结业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中各单项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考核总成绩合格,并由我厅颁发“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九、免于培训人员条件及考核
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并具有本专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十年在规模以上企业对口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以及近三年学校教学考核均为优秀的专业教师,可申请免培训(免培考核申请表见附件5),经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批准后,可直接参加考核。免于培训人员的考核内容为相关专业培训与考核标准规定的结业考核各项目以及专业教学能力过程考核中的相关项目,各单项考核全部合格的,由我厅颁发“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