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加大整体推进力度
要继续按照“苏南地区率先发展、苏中地区加快发展、苏北地区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大机插秧整体推进力度,从组织领导、财政补贴、物化补贴、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等方面重点支持和推进。各水稻生产大县要切实加大机插秧技术推广,加快提高机插水平。力争今年有1-2个省辖市、3-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
各市县要在认真总结机插秧整体推进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加快条件成熟县、乡(镇)的整体推进速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加大对发展缓慢地区的扶持指导力度,各市要力抓1-2个重点县(市、区),各县(市、区)要抓好2个以上重点乡(镇),确保机插秧整体推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六、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插秧机作业质量、单机作业量、年度机具增量和机插面积规模是反映机插秧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地要在插秧机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着力提升推广质量和应用水平。要结合整体推进,为开展机插秧社会化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大户与服务组织等拓展作业市场,扩大机具作业规模。同时,要加强对机手和机插作业服务的管理、监督,严把机插作业质量关,确保栽插亩穴数和穴苗数达到农艺要求,防止机手为盲目追求作业效率而人为减少亩插穴数和基本苗数,影响机插秧增产优势的发挥。
已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地区,要在巩固既有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机插率。为确保机插秧发展质量,省农机局将组织对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地区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在役机具、机插育秧面积和大田机插情况进行核查。各地要安排专人组织开展对社会化服务机插作业质量的定点跟踪检查,重点对农机合作社的机插作业质量和机插稻产量等进行检查评定。对机插水平下降的市县、作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和机手要及时通报,限期改进。
七、加强跟踪考核管理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稻机插秧推进月”活动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切实提高示范推广效果,切忌硬压指标,强行推广。从4月1日起,实施机插秧推广工作进度旬报制,请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向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上报插秧机、机插面积、宣传培训等情况,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将所辖县区汇总材料报送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格式见附件2)。各地要根据年度发展目标和活动总体安排表(见附件1),制定详细的推进月活动计划,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含典型事例)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水稻机插秧推进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省局对各市农机化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张飞,电话:025-83275256,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1.活动总体安排表
2.2011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进度旬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活动总体安排表
时间
| 环节
| 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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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15日
| 宣传发动
| 重点落实秧田、机插地块、统计购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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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30日
| 技术培训
| 重点做好新农户、新机手育秧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组织签订作业合同,机具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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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6月10日
| 育秧管理
指导
| 重点做好供秧合同的签订、育秧技术指导服务等。组织“回头看”,进行在役机具检查和育秧面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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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30日
| 机插服务、
检查指导
| 重点做好机插技术服务,加强机插秧作业质量检查。组织开展机插秧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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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10日
| 活动总结
| 各地对推进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总结材料。省组织对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市县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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