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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机插秧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机插秧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1〕10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12号)、《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意见》(农机发〔2011〕2号)文件精神及全省农机化和科技推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全省水稻机插秧推广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将4、5、6月份确定为“水稻机插秧推进月”,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水稻机插秧推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江苏“两个率先”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按照苏南地区2012年、苏中地区2013年、苏北地区2016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水稻机插秧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科技入户和召开现场演示会等途径,广泛宣传水稻机插秧的技术优势、推广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事例。要做到电视上有图像、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田间地头有现场、农民手里有资料、网络上有信息。各市、县及整体推进的乡镇要分别举办1-2次的现场演示活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信息报道各3次以上,切实营造出加快推进水稻机插秧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县要对照既定目标,统筹协调人力、物力,集中精力抓好机插秧任务的再落实工作。要在省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强化组织领导,尽早明确市县配套扶持政策。在4月底前必须把机具数量落实到户,机插面积落实到田,相关物资准备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条件成熟地区要结合整体推进要求,加快机插水稻集中育供秧的试验示范,积极推进机械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加强机械化育秧设备和技术的应用,探索研究机械化育秧中心的建设规范和运行机制,为农户、机手及机插服务组织提供健壮的商品化机插秧苗。
  三、扎实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各地要根据机插秧技术普及、新增机具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机插秧技术到位率。要采取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课堂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插秧机操作使用、维修保养、机插稻育秧、栽插、大田管理等关键技术内容,重点加强对农户、机手和一线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应用机插秧的农户、插秧机操作手和技术服务人员至少参加1次培训。要组织开展机插秧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竞赛等活动,提高机手的操作水平,确保作业质量。要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程序,加大对机插稻新扩区的技术指导,谨防强行盲目推广。在育秧、机插、栽后大田管理等关键时期,要组织农机农艺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此外,各地要针对近年来高速机快速发展和无纺布覆盖、基质育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建设机械化育秧中心等发展趋势,及时跟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并对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进一步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四、提高维修服务保障能力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推广站要抓紧制定详细周密的插秧机维修服务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服务工作要明确到人、到点、到机,要在公众媒体上公布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千方百计提高服务质量。要在通讯手段、交通工具、配件供应、服务人员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提高技术服务的快速反应能力。活动月期间要重点抓好在役机具的保养和新机的调试工作,并进行逐台检修和维护保养。对新购机具要明确专业维修服务人员,负责入户进行机械操作、调整及维修保养技术辅导,确保投入使用的所有机具能进行正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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