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确认长沙县等县区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
(湘教通[2011]19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关于建设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通知》(湘教发〔2006〕68号)精神,经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和省专家组检查评审,我厅确认长沙县、开福区、苏仙区、安仁县、石鼓区、隆回县已达到我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基本条件,决定授予其“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匾牌,并给予奖励。
希望上述县(市、区)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希望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教育的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为全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