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
(闽政〔2011〕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工作部署,现提出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一)全省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农业减少1%以上)、1%(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农业减少1%以上)、1%、1%。
(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目标任务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围绕实现全省减排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减排项目,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和项目,确保实现本辖区年度减排目标,各地2011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如下:
福州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3%(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2%,农业减少5%以上)、2.1%(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5%,农业减少5%以上)、3%、6.6%。
厦门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1%(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农业减少5%以上)、1.2%(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2%,农业减少5%以上)、5%、2.3%。
泉州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2%(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2%,农业减少5%以上)、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5%,农业减少5%以上)、3%、1.3%。
漳州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2.7%(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6%,农业减少5%以上)、2.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8%,农业减少5%以上)、0%、8.8%。
三明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3%(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3%,农业减少5%以上)、3%(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3%,农业减少5%以上)、2%、0.5%。
莆田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2%(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3%,农业减少5%以上)、2%(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3%,农业减少5%以上)、1.3%、0.5%。
南平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2.9%(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6%,农业减少5%以上)、2.9%(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2.5%,农业减少5%以上)、3%、0.5%。
龙岩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3.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5%,农业减少5%以上)、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5%,农业减少5%以上)、3%、0.5%。
宁德市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3.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3.5%,农业减少5%以上)、3.5%(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3.5%,农业减少5%以上)、5%、0.5%。
平潭综合实验区COD、NH3N、SO2、NOx要分别减少1.6%(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0.4%,农业减少5%以上)、0.8%(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0.2%,农业减少5%以上)、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