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洞头县水生生物放生台奠基仪式。
省、市、县有关领导出席,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见证,为洞头县水生生物放生台奠基,大力宣传人海和谐的理念。
3. 海监艇巡航与增殖放流。
从洞头中心渔港码头出发,到竹屿岛附近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二)相关专题活动。
1. 浙江记者海疆行大型采风活动。
拟定洞头特色采风活动、海岛保护与开发专题采风活动、海洋生物科技研发及生态修复采风活动。
2. 专题讲话或署名文章。
在各地主要媒体上发表当地主管海洋工作领导的讲话或文章。各地将依据自身情况,邀请本地区党委、政府领导或海洋主管部门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在平面媒体发表文章。
3. 科普宣传活动。
以校园、社区、本地区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等为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教、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 开放日活动。
在6月8日当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海洋科普基地、船舶、实验室等涉海场所,供社会公众参观并提供海洋知识讲解。
5. 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工作。
根据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要求,继2010年命名首批12个浙江省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后,今年计划以温州为重点再认定几家海洋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延伸海洋宣传的平台。
6. “海洋之星”夏令营活动。
联合浙江省海洋学会,组织好“海洋之星”夏令营活动,计划于8月上旬赴香港、澳门。
7. 各地特色活动。
各地区可开展其他具体地方特色的海洋宣传活动,如“舟山航海日”、“舟山海洋文化论坛”、“温州海洋生态文明论坛”、“象山开渔节”等大型海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海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负责机构及联系人
我局会同温州市、洞头县海洋主管部门成立了海洋日系列活动工作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的组织架构。活动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主题活动和部分专题活动的组织策划以及媒体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其他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
联系人:局办公室副主任 谢雷宁 0571-8800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