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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加强资源节约,更加注重环境治理与保护,在“两型”社会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第三十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


  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尽快形成以节地、节水、节能为中心的农业体系,节时、节能、节约原材料的工业体系,节地、省材、质量过硬的基本建设体系,节时、节能、高效益的运输体系,适度消费、勤俭节约的消费服务体系。
  一、节约利用能源
  推动十大节能工程。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全面实施“节代石油、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监测服务”等十大节能工程项目。
  加强能源监管,降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坚持政府带头,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在铝冶炼、水泥、煤炭、电力、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监管的常态化。完善煤、电、铝、水泥联产联营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能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率,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下降15%,达到1.47吨标准煤。
  推动交通节能和建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及时报废高污染汽车,严格控制高耗油汽车发展,合理规划交通线路。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节能型建筑,推广节能建筑材料,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行业节能设计标准,到2015年实现新建建筑节能65%的目标。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加大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策划包装力度,大力发展风电、水电、地热、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二、节约利用水资源
  严格用水管理。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科学的供水计划和严格的用水管理,到2015年,区县以上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25%。
  推动工农业重点用水部门节约用水。推广高效集约的农业灌溉技术,大力发展集雨节灌工程,减少农业用水的过量消耗,农业灌溉用水量降低10%。对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用水工业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加大对工业用水回收处理和重复利用设施的投入,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
  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城镇自来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7%以下。重点发展北市区和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推进分质供水,发展城市中水系统,加快工业园区中水厂建设,循环利用城市污水和工业污废水。建设完备的城市排水设施系统,提高水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积极推进雨水综合利用。坚持依法管水,适时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保护。
  三、节约集约土地资源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放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土地利用占补平衡。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控制指标。坚持项目供地准入制,严格控制不符合产业导向项目用地。
  四、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节约安全利用矿产资源。统一制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有序开发。健全监督体系,继续坚持“四联单”监督检查制度、煤矿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交换和图纸公示制度、采矿许可证换发会审把关制度、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贫矿尾矿资源利用和共生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考核机制,对成绩突出矿山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激励企业树立节约矿产资源的理念,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2015年,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生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均提高5%左右。

第三十二节 注重环境治理和保护


  更加注重环境治理和保护,从源头抓起,加强重点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抓好各类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一、加强废弃物管理
  健全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推行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努力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工业和矿业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积极利用废弃建筑垃圾、煤矸石、锅炉渣、粉煤灰等废弃资源为辅料制造免烧砖,利用粉煤灰生产墙体材料,利用陶瓷废泥、陶瓷破碎残次品、硅钙渣、电石渣等废弃物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
  提高垃圾无害化和污水处理水平。建设医疗垃圾焚烧厂、餐饮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发电厂、粪便处理厂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促进农业废弃物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和材料化。
  二、综合治理重点企业污染
  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的节能环保改造。完成建材、铝业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环保模范企业创建工作。削减废水和废水COD含量。采用清洁能源-煤气替代传统燃煤,调整陶瓷行业能源结构,大量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督促企业采用水循环系统。对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设备,新扩建的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集中建设灰渣场和脱硫石膏场,减少环境影响和节约用地。到201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1779吨和11543吨,削减17.7%和16.7%。

第三十三节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资源恢复并重,加快采煤沉陷区、工业生产引发的地表、山体环境破坏生态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 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开展 “十大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到2015年,新增人工造林面积4万公顷,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10万亩。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67%,绿地率达到41.6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
  二、搞好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
  加强采煤沉陷区恢复工程的规划和保障力度。根据矿区地质环境的不同,遵循“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地则地”的总体治理原则,因地制宜进行治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强化对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的监督管理,逐步改善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三、加快矿山地表环境修补
  推动矿山土地综合治理,建立矿区生态重建示范基地。分阶段逐步治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抓好焦坪、王石凹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努力做好以“复垦还绿”为主的矿山土地复垦和因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建立各种类型的矿区生态重建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

第十一章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纲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具有法律效力,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集中全市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成强大合力,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三十四节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树立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化的理念,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开展科学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形成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格局。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健全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落实重大项目业主,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围绕重点领域策划储备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优化储备项目结构。把握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动向,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规范投融资平台建设,向政府性融资平台注入优质的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深化与各省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信贷资金。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支持优质企业运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及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争取保险资金在铜川投放,努力扩大社会融资总量。继续坚持争取政策性资金与招商引资“两手抓”,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开发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建立规划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机制,推动项目有序实施。每年确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做到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继续坚持包抓领导、责任部门和项目法人“三位一体”项目包联责任制,协调好项目规划布局、用地等建设条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征地、拆迁和施工等环节,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规范项目招投标秩序,落实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和竣工验收审计制,确保项目质量。

第三十五节 增强规划实施能力

  健全规划体系,完善政策制度,规范规划实施,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确保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一、健全规划体系
  把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贯彻落实到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公路交通、电网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农村经济、煤炭水泥铝业、服务业、社会事业、旅游业、财政、商务、果业、中小企业和新区建设等27个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中,做到“一张图纸”绘到底,在总体要求上目标一致、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
  二、完善政策和制度
  完善产业、财税、土地和区域发展等方面政策,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大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力度,促进规划顺利实施。完善目标行政管理、干部考核等制度,强化宣传动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实施规划目标模块化推进机制,把规划目标、任务和项目分解落实到区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坚持市级领导、责任部门包抓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实施。坚持把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强化经济运行调节结合起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经济运行与规划预期目标相一致。结合规划中期评估,针对规划实施期间国内外环境发生的新变化,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增强规划的指导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强整改,增强规划的实效性。
  加快转型发展、构建和谐铜川,是“十二五”时期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附件:
  铜川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建 设 起
  止 年 限

总投资
  (万元)

“十二五”计划投资(万元)

建设目标

备 注

合计(151)个项目

 

12175604

10635874

 

 

一、能源开发和资源转化提升工程(25)个 

 

3707800

2546300

 

 

1

华能铜川电厂二期工程

建设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

2011-2013

700000

700000

建设完工

 

2

华能铜川电厂三期工程

建设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

2013-2015

700000

100000

开工建设

 

3

国电铜川热电联产工程(一期)

建设2×35万千瓦热电发电机组

2011-2013

300000

300000

建设完工

 

4

国电铜川热电联产工程(二期)

建设2×35万千瓦热电发电机组

2013-2015

300000

60000

开工建设

 

5

国华风能发电项目

建设30万千瓦风电机组

2012-2015

300000

100000

部分建成投运

 

6

华能风能发电项目

建设30万千瓦风电机组

2012-2015

300000

200000

部分建成投运

 

7

董家河循环经济园区煤矸石发电项目

建设4×30万千瓦煤矸石发电机组

2012-2015

500000

500000

建设完工

 

8

铜川蓝亚科技2×6MW秸秆发电厂项目

建设与厂区有关的各项建筑工程;购置安装包括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等生产设备,建成总装机2×6MW机组发电厂一座

2010-2011

8600

8600

建设完工

 

9

冶平煤矿建设项目

建设年产90万吨现代化煤矿一座

2011-2015

40000

40000

建设完工

 

10

丰邑煤矿建设项目

建设年产120万吨现代化煤矿一座

2012-2015

60000

60000

建设完工

 

11

司南煤矿建设项目

建设年产60万吨现代化煤矿一座

2013-2015

30000

30000

建设完工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建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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