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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六)推动国有旅游企业加快建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四、突出重点,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一)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旅游项目库,分级调度,逐级负责,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二)城乡建设要优先完善旅游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省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全省旅游项目“5233”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5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200个,实现旅游项目投资总额3000亿元以上,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世界遗产与徽文化游、九华山生态与佛教文化游、环巢湖休闲度假游、大别山彩色游、皖北楚风汉韵历史文化游等旅游产业集聚区。(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统计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扶优扶强,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一)支持旅游企业兼并收购、合资合作、战略重组,引导旅游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省旅游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鼓励旅游企业采取资本扩张、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连锁、联合和集团化经营,实现旅游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网络化发展。(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省属旅游企业整合国有旅游资产,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局)

  (四)加大旅游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中央、省属大型企业投资旅游业,鼓励和吸引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业各个环节。(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五)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旅游企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培育20个年经营收入超10亿元的旅游企业,2-3个年经营收入30-50亿元以上的大型旅游集团。(省旅游局、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促销,拓展旅游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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