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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将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体育健身、购物娱乐、商务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观光、生态、文化(文物)、乡村、森林、休闲度假、体育康健等旅游,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有序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精品旅游战略,构建徽文化、皖江城市、淮河风情、皖北历史文化四大旅游带。(省旅游局、省文化厅、各市人民政府)

  (三)围绕“绿色、红色、古色、特色”,重点打造“世界遗产精品之旅”、“徽文化体验之旅”、“精彩皖江欢乐之旅”、“大别山锦绣山湖多彩之旅”、“环巢湖动感之旅”、“大琅琊飘逸之旅”、“淮河风情之旅”、“皖北养生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省旅游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充分挖掘文化资源,打造旅游文化演艺精品。(省旅游局、省文化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延伸旅游产业链,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品、旅游饭店用品和户外旅游用品制造业,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购物场所。(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改革,完善旅游发展体制机制

  (一)逐步转变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标准等手段,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法制办、各市人民政府)

  (二)旅游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和开发,跨行政区域旅游景区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同一个景区在同一个规划指导规范下开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旅游景区经营权、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

  (四)探索建立旅游产权交易市场。(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旅游局、安徽银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探索建立旅游投融资平台。(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旅游局、安徽银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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