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1〕5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3号)精神,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要将《分工方案》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单位要主动协作、共同负责,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省旅游局作为省旅指委办事机构,要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各项重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及时汇总报省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合理布局,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一)加快建设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吸引高端游客,拓展入境市场,建成国际旅游胜地;重点发展以商务、科教、城市旅游和环巢湖生态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等为特色的合肥经济圈旅游区,建成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着力打造以文化创意为主打产品的皖北旅游区,建成苏鲁豫皖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长江黄金水道旅游带,辐射大别山旅游区和皖西南旅游区,建成面向长三角、联动武汉城市群、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民航机场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提升黄山、合肥、芜湖等旅游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县域旅游发展,推进长三角旅游发展一体化,建立健全与国内重点旅游省份、国际重点旅游客源地之间的发展合作机制。(省旅游局、黄山、合肥、芜湖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民航机场集团)
二、提升业态,丰富旅游产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