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一、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分类划分为:主城区东起金陵河、西至宝成铁路、南起渭河,北至宝成铁路以及公园路、火炬路沿街设置的道路机动车计时停车泊位,执行一类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其余路段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执行二类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二、以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当日8时至22时收费标准。
当日22时至次日8时停车收费标准:小车3-5元/晚,80-120元/月;大车5-8元/晚,120-180元/月;超大型车8-10元/晚,210-260元/月。
三、以上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当日8时至晚22时。
当日22时至次日8时,5元/ 辆、次。
四、以上收费标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附件2:
宝鸡市专用停车、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场点收费标准
车场类别
收费标准
车 型
| 旅游景点停车场
| 专 用 停 车 场
|
小 车
| 5元/辆.次
| 10元/辆.天
|
大车
| 10元/辆.次
| 15元/辆.天
|
超大型车
| 15元/辆.次
| 20元/辆.天
|
摩托车
| 2元/辆.次
| 5元/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