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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宝鸡市专用停车、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场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附件:1.《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宝鸡市专用停车、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场点收费标准》

  附件1:
  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场类别

  标

车  准

道 路 停 车 泊 位

室 内 停 车 场

室外停车场

一   类

二 类

小 车

前1小时以内:2元/车位

1小时以后:3元/车位、小时

2元/辆、次

2元/车位、小时

3元/辆、次

大车

前1小时以内:3元/车位

1小时以后:4元/车位、小时

3元/辆、次

3元/车位、小时

5元/辆、次

超大型车

前1小时以内:4元/车位

1小时以后:5元/车位、小时

4元/辆、次

4元/车位、小时

8元/辆、次

摩托车

前1小时以内:0.5元/车位

1小时以后:1元/车位、小时

1元/辆、次

1元/车位、小时

1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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