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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海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海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1]116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教科)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省就业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举办2011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08号)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定于5月中旬在全省统一开展“2011年海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建立通道,为民营企业吸纳人才搭建平台。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8日上午9点,在海口市白龙南路省就业局举行“2011年海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各市县同步启动招聘周活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18日至24日。

  三、活动方式

  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就业困难和失业人员。参加招聘周活动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和经济、技术实力。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工作内容

  (一)挖掘用工信息。由工商联牵头,各部门配合,深入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

  (二)落实扶持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免费技能培训报名、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民营企业,要及时兑现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

  (三)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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