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要求加强对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的监督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联系人:市卫生局刘杰、市健康教育所丁园,电话:22121580、52284122。
特此通知。
附件:1.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略)
2.区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督导评分表
3.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督导评估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2
区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督导评分表
项目
| 督导评估内容
| 得分
| 评分标准
| 评估方法
|
一、组织管理(25分)
| 1、组织领导(16分)
| 1)成立由区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县级控烟领导机构;(4分)
|
| 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4分;由卫生局其他领导任组长,3分;由卫生局主管控烟处室领导任组长,2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
|
2)有全面贯彻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文件;(4分)
|
| 有区县卫生局发布的文件,4分;
|
3)控烟工作纳入区县2011年卫生工作年度计划;(4分)
|
| 控烟工作纳入2011年卫生局卫生工作年度计划,4分;
|
4)有区县级控烟工作实施方案;(4分)
|
| 有卫生局制定的控烟工作实施方案,4分;如为健康教育部门制定,2分;
|
2、人力建设(5分)
| 1)控烟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主要从事控烟工作的人员数;(5分)
|
| 二人以上5分;一人2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
|
3、工作经费(4分)
| 1)有控烟工作经费;(4分)
|
| 1万以上,4分;5千到1万,2分;5千以下,1分;无,0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
|
二、近两年工作开展(25) 二、近两年工作开展(25)年(25分 二、近两年工作工作开展(25)(25分)
| 1、控烟培训(7分)
| 1)培训人数;(3分)
|
| 培训人数50人以上,3分;30人以上2分;少于30人,1分;
| 查阅会议通知、签到记录、会议培训材料及会议图片等资料
|
2)培训时间;(2分)
|
| 半天以上,2分;少于半天,0分;
|
3)培训资料;(2分)
|
| 有培训资料2分;
|
2、控烟材料开发(4分)
| 1)开发或转发海报、折页、视频和展板等各类宣传资料;(4分)
|
| 每开发1类资料得1分,满分4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
|
3、媒体宣传(4分)
| 1)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开展宣传;(4分)
|
| 每次媒体宣传得1分,满分4分;
| 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报道资料
|
4、督导检查(10分)
| 1)区县级明查;(5分)
|
| 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明查,5分;每降20%减1分;
| 查阅督导检查报告、通报及相关文件资料
|
2)区县级暗访;(5分)
|
| 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暗访,5分
|
三、创建成果(50分)
|
| 1)被督导机构的无烟环境创建(50分)
|
| 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表》给单位分别评分,计算平均分,然后再赋以50%的权重。公式:创建成果指标得分=(医疗机构得分+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共卫生机构得分/85×100)/督导机构数×50%
| 现场考察
|
总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