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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宣〔2010〕5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计划,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宣传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争创苏州市文明行业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卫生系统“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区三城” 建设,根据《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现就2010年度苏州市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宗旨,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不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为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精简会议,减少文件,全年比上年各压缩5%。
  2.公共卫生单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市中心血站争创国家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发放“卫企服务联系卡”2000张,全市疾控机构无偿对100家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为30家企业上门进行健康讲座,为 10家企业进行检测服务。
  3.深化 “三个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市卫生系统创建5个医德医风示范点、10个院务公开示范点和10个廉洁文化示范点。
  4.评选100个“文明示范窗口(岗)”、 20个示范病区、5个示范食堂、100名卫生系统文明职工、50名医德医风标兵、30名优秀护士。
  5.创建15家苏州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6.卫生行业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力争达到95%以上。
  7.苏州市公共卫生文明测评指数平均达到85分以上。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示范点”、“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和“院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创建内容,创新活动思路,加强指导检查,完善考核评分细则,力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2.进一步深化“全面改善医疗报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四心”活动:(1)“真心服务,让患者如沐春风”,重点提升各窗口服务水平;(2)“细心体察,让患者放心就医”,重点提升各医技部门服务水平;(3)“耐心接诊,视患者为亲人”,重点提升门诊服务水平;(4)“爱心服务,让病区温暖如家”,重点提升住院病区服务水平。全市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四心”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措施,制定方案,有序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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