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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溧水县天生桥河洪蓝集镇段整治工程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溧水县天生桥河洪蓝集镇段整治工程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宁水农〔2010〕421号、宁财农〔2010〕764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天生桥河洪蓝集镇段整治工程经你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建设,主要工程内容为天生桥河1.15公里河道整治,实施范围南起洪蓝集镇水岸口,北至原县化肥厂后。为支持该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市补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1.15公里河道两岸迎水坡标高8.0-9.5米(吴淞高程)砌筑挡浪墙。市补经费列“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支出指标,拨入你县财政“水利专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县要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建设管理,按有关建设程序,做好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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