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深入五服务活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群众的反映情况;
9、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情况;
10、处务公开的情况;
11、其他需要纳入巡视工作范围的有关情况。
(二)对科室、工作人员巡视的内容
1、科室加强作风、行风建设情况;
2、在深入开展五服务活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3、科室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科室及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的情况;
4、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等情况;
5、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纳入巡查工作范围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听取所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四)与所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调阅有关文件、会议纪录等资料;
(六)受理反映所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抽样调查;
(八)对反映所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请示局主要领导后,可进行深入了解。
五、巡视结果运用
1、在巡视中对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责成有关负责人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要将巡视结果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限期整改,在接到巡视意见反馈之日起一周内向巡视组反馈整改情况。对反映属于局机关处室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处室,限期解决,相关处室在7个工作日之内向巡视组报告解决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按分工进一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报局领导,对疑难问题、重要问题上办公会讨论解决。
2、巡视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巡视组要对巡视情况进行通报,非被巡视的单位要结合通报的情况举一反三,立即纠正。
3、每次巡视必须认真记录,并形成巡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自查、巡查工作,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单位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单位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