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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长江大堤土地登记换证工作目标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长江大堤土地登记换证工作目标的批复
(宁水管〔2010〕504号)


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你处《关于调整长江大堤土地登记换证工作目标的请示》(宁长河管[2010]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南京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2011年至2013年我市将实施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届时长江干堤部分堤段的断面尺寸、管理和保护范围将会调整变化,为此,同意你处对2009年制定的长江大堤土地登记换证工作目标进行调整,即将2009年提出的“两年内(2010年、2011年)完成长江大堤土地登记换证工作”目标调整为:“在2012-2014年分三年对提升防洪能力的长江堤防进行土地确权和登记换证工作”,并将2010年已经拨付的换证经费调整到2012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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