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对溧水县2010年度第二批消险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宁水管〔2010〕540号、宁财农〔2010〕998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关于报送溧水县2010年第二批险工段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溧水务[2010]1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消险计划安排,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
你县第二批消险项目有:新桥河及陈氏圩撇洪沟消险、通石臼湖小溪圩堤防消险、邵村涵翻建、庙上涵翻建、郭塘小圩涵翻建及河东圩涵翻建等6项。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你县所报的工程设计方案:
1、新桥河及陈氏圩撇洪沟消险:对新桥河和凤段(K2+830~K3+330)与晶桥段(K7+250~K7+350)以及陈氏圩撇洪沟300米堤防共计长约900米堤防采用水泥粘土劈裂灌浆进行防渗处理处理,灌浆深度约8米,间距3.0米;对陈氏圩撇洪沟300米堤防进行加固,维持现状堤顶高程不变,堤顶宽4米,背水坡坡比1:3。核定主要工程量:土方0.5万立方米。
2、通石臼湖小溪圩堤防消险:对通石臼湖小溪圩堤防长约1230米(K0+000~K1+230)堤防进行消险。堤顶加高至▽12.5米,宽3米,迎水坡、背水坡坡比1:2.0,桩号K0+000~K0+910段长约910米堤防在高程▽10.84米(吴淞高程,下同)处设2米宽平台,桩号K0+000~K0+130段堤防堤顶新建2.5米宽碎石防汛道路。核定主要工程量:土方4.4万立方米,石方51立方米。
3、邵村涵翻建:该涵位于邵村涵位于新桥河晶桥镇段。拆除老涵,原址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涵洞总长43.11米,净断面尺寸为0.8×1.0米(宽×高),涵洞底高程为▽8.00米;洞身共3节,其中2节单长10米,另1节长8米。核定主要工程量:土方0.78万立方米,石方201立方米,混凝土125立方米。
4、庙上涵翻建:该涵位于新桥河晶桥集镇段。拆除老涵,原址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涵洞总长34.29米,净断面尺寸为0.8×1.0米(宽×高),涵洞底高程为▽7.40米;洞身共2节,每节长10米;地基采用木桩进行处理。核定主要工程量:土方0.52万立方米,石方153立方米,混凝土82立方米。
5、郭塘小圩涵翻建:该涵位于石臼湖洪蓝镇郭塘小圩段。拆除老涵,原址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涵洞总长52.68米,净断面尺寸为0.8×1.0米(宽×高),涵洞底高程为▽6.30米;洞身共4节,其中2节单长8米,另2节单长10米;地基采用木桩进行处理。核定主要工程量:土方1.2万立方米,石方144立方米,混凝土19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