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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实施“南京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10年江宁区应急段”建设工程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实施“南京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10年江宁区应急段”建设工程的批复
(宁水管〔2010〕544号)


江宁区水利局:

  你区《关于要求实施“南京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江宁区应急段”建设工程的请示》(江宁水字[2010]17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同意你局立即启动“南京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江宁区应急段”建设工程。工程内容为:牧龙河口至烈山河口,长度1330米(干堤桩号7+310至8+290,长度980米,牧龙河港堤350米),堤防土方加高加固、堤身灌浆、新建堤顶道路、背水坡设6米宽平戗台等。工程概算批复及市级补助经费另文下达。

  二、工程建设要求

  你区应组建江宁区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全面负责江宁区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在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工程基础处理、提升工程与原有工程的衔接,确保工程质量。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施工期间每月25日向市水利局工管处报施工形象进度。工程要求在2011年汛前完成。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同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市统一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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