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浦口区侯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549号、宁财农〔2010〕965号)
浦口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侯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10〕219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侯坝水库位于我市浦口区星甸镇龙井村,建于1964年。水库集水面积3.7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30.06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 背水坡无排水设施;三座涵洞洞身漏水;溢洪道无护砌;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经安全鉴定,侯坝水库大坝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坝体加固,背水坡增设排水设施;东低涵拆建,中高涵、西高涵局部拆建;溢洪道控制段及进出口新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侯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18万元,市级补助89万元,你区配套88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另列青苗补偿费70万元,由你区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