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宁水基〔2010〕595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传〔2010〕18号)文件要求,12月1日,我局检查组开展了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抽查了浦口区大顶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江宁区横溪河灌区改造工程、江宁区汤水河整治工程等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听取参建单位汇报、查阅档案、察看现场以及座谈交流的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赶”(赶工期、赶进度、赶速度)和“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现象。现将检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从抽查情况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参单位能清楚工程不同阶段的安全生产重点,并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从现场看,施工区、生活区、加工区明显分隔;施工现场有序,道路畅通;建筑材料堆放整齐;特种作业人员能持证上岗,安全状况可控。
二、检查中发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需要加强,个别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的现象还存在。安全专项方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临时用电等不能按专项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到位。部分被查项目安全措施不能完全到位,如施工现场围挡不完全封闭,交通路口、洞口、临边等区域未设置警示牌或设置不醒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