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浦口区大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602号、宁财农〔2010〕1004号)
浦口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大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10〕252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大黄水库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大黄村境内,建于1959年,属滁河流域。水库集水面积4.7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71.85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 迎水坡砼护坡局部损坏;背水坡局部渗水,无排水设施;涵洞漏水;东溢洪道下游无消能设施;西溢洪道底板损坏,下游泄槽无护砌,无消能设施;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经安全鉴定,大黄水库大坝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整修加固,背水坡增设排水设施;涵洞拆建;东、西溢洪道整修加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大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8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14万元,市级补助86万元,你区配套85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另列青苗补偿费90万元,由你区自筹。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你区水利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浦口区大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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