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任 务 名 称
| 实 施 内 容
| 责 任 部 门
| 备 注
|
一、加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
|
|
1
| 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工作
|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会议,通报建设情况,组织对各单位的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 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
|
2
| 全力做好国家验收考核准备
| 对各项节水规划指标进行梳理分析,做好各类验收资料准备,深入总结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特色和亮点。
| 市水利局、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
|
|
3
| 健全完善区县节水型社会组织机构
| 根据区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并下达区县节约用水年度计划,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保障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 各区(县)政府
|
|
二、完善有关节水规章、制度和标准及开展节水科研项目研究
|
|
4
| 实施《关于推进南京市节水型载体建设的实施方案》
| 按照《关于推进南京市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小区、学校等四大载体创建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完善载体建设考核验收办法。
| 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
|
|
5
| 做好节水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整理。
| 对2008-2010年各区(县)和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节水工作进行统计评价,规范整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考核指标。
| 市统计局、水利局、发改委
|
|
6
| 实施节水科技项目研究。
| 完成《南京市节水灌溉定额及农业节水技术研究》、《南京市水价改革及其影响研究》和《南京市化工行业用水定额研究》的编制审查。
| 市水利局
|
|
三、大力做好节水宣传工作
|
|
7
| 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 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举办节水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节约用水的先进典型和节水知识,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编制各类宣传读物,发放宣传手册,张贴节水标识牌等。拍摄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宣传片。
| 市委宣传部、水利局、住建委、各区(县)政府
|
|
8
| 深化青少年节水宣传教育
| 把节水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三维格局。提高节水教育宣传水平,建立青少年节水教育课堂,在驻宁高校和中小学校开展节水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开办节水论坛。开展节水型高校示范点建设,创建6家节水型高校。
| 市水利局、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
|
9
| 深化企业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 提高企业员工节水减排意识,推进节水“三同时”。举办工业节水经验交流会,做好工业节水技术试点及推广。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节水宣传教育。
| 市经信委、工商局、水利局、各区(县)政府
|
|
10
| 加强对居民群众的节水宣传。
| 开展节水进家庭活动、节水进小区活动,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宣传家庭节水小常识。
| 各区县政府、市妇联、水利局、住建委
|
|
四、认真开展节水型载体年度建设工作
|
|
11
| 建设农业节水灌区、节水示范区。
| 对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等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完成10个节水型灌区和农业节水增效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 江宁区政府、六合区政府、浦口区政府、溧水县政府、高淳县政府、市水利局、农委
|
|
12
| 做好工业节改水项目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创建节水示范点。
| 加强“节水减污、节水减排”,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指导实施15个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12个节水型企业。
| 市经信委、水利局、住建委
|
|
13
| 开展生活节水建设。
| 创建节水型社区(小区),建成12个节水型小区(单位)。
| 市住建委、水利局、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
|
14
| 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
| 实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以及雨水、中水回用等有关重点节水工程,提高城市雨污水利用率。
| 市城建集团、住建委、有关区(县)政府
|
|
15
| 做好“节水三同时”
| 在审批、日常监管做好节水“三同时”,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全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 市经信委、住建委、水利局
|
|
五、做好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水生态修复工作
|
|
16
| 做好长江夹江段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无关设施,杜绝回潮;推进夹江水源地上游清江油库搬迁工作,消除夹江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 市住建委、海事局、水上公安分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河西开发建设指挥部、有关区政府
|
|
17
|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 继续实施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运粮河-西北村段)整治;实施玄武湖公园北湖清淤二期、三期工程;实施南、北十里长沟综合整治及外金川河、月牙湖北湖、友谊河、河西中部地区幸福河、沙洲西河、向阳河等河流的引水补水工程;完成大山口环山河、衡阳湖、红梅中沟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南湖地区引水补水系统工程。
| 市城建集团、住建委、园林局、城市管理局、仙林大学城管委员会、有关区政府
|
|
18
| 实施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
| 根据河道生态和景观水位的需要,实施外秦淮河、玄武湖、内秦淮河生态引水补水。
| 市住建委、环保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城建集团
|
|
19
| 实施河道清淤疏浚。
| 实施汤水河、云台山河、二干河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工程;完成一批县乡、村庄河道疏浚整治。
| 市水利局、有关区县政府
|
|
20
| 实施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 续建并完成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及铁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试运行;启动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市城建集团、住建委
|
|
21
| 确保污水处理安全稳定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 市住建委、环保局、城建集团
|
|
22
| 全面开展水功能区和小康断面水质监测。
| 全市112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70%,水功能区水质断面监测率达到100%。列入国家水质控制的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 市水利局、环保局、有关区(县)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