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溧水县东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611号、宁财农〔2010〕1013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东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10〕248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东方水库位于溧水县白马镇白龙村,建于1959年,属石臼湖水系。水库集水面积3.32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52.3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并设计复核,目前工程存在主要问题是:大坝渗流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两端与岸坡连接处和原老河槽处坝脚窨潮严重;迎水坡块石护坡松动、风化、倒塌;背水坡排水设施不完善;涵洞洞身漏水严重;溢洪闸进口段边墙已风化、倒塌,控制段设备老化,消力池及海漫多处损坏;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经安全鉴定,东方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溢洪闸、涵洞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整修加固,背水坡增设排水设施;涵洞拆建;溢洪闸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东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37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25万元,市级补助113万元,县级配套37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你县水务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溧水县东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