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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建南京市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建南京市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宁水基〔2011〕6号)


浦口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南京市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浦水发[2010]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成立“南京市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行使项目法人职责,王吉东任建设处主任(法人代表),戴大刚任技术负责人,姜嘉媛任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由你局确定安排。

  工程建设处成立后,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搞好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及时协调处理好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度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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