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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浦口区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浦口区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宁水管〔2011〕20号)


浦口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长江干堤2010年应急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浦水发[2011]3号)收悉。为保证你区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局以“浦口区水利工程建设处”作为浦口区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具体组织实施,法人代表为王吉东,技术负责人为戴大刚,财务负责人为姜嘉媛。项目法人要对浦口区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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