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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办公室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办公室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水普办〔2011〕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省水文局南京分局:

  为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相关工作,我市成立了南京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我市范围内水利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我局以宁水计[2010]355号文确定了市水利普查办公室成员及业务组成员。为充分发挥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优势,根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能及水利普查的具体内容,现对水利普查办公室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专职组: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精神的上传下达,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普查办各成员部门进行沟通。编制市级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城区普查工作开展,对各区县水利普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全面把握水利普查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办公室:负责水利普查宣传工作,包括网页信息采编及按方案进行工作宣传。

  规计处:负责水利普查工作中的各类会议(小组成员会,联络员会,方案审查会,阶段总结会,成果发布会等)的安排。负责与技术支撑单位、专家的工作联系。

  水资源处: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普查、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及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的质量抽检。

  财务处:负责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经费(包括城区普查经费)的编制、落实,水利普查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

  人事处: 负责对区县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数据进行抽检,指导城区范围内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普查工作的开展。

  工管处: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项的质量抽检。

  防 办:负责市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系统的组建、普查数据的整理、汇总与保密。

  农水处:负责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灌区专项普查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部分内容的质量抽检。

  基建处:负责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部分内容的质量抽检及普查时点前在建项目的进展及报废项目的核实、核定。

  水资源中心:负责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供,配合区县对其管理对象的相关资料提供和普查协调工作。

  长管处:负责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供,配合区县对其管理对象的相关资料提供和普查协调工作。

  秦管处:负责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供,配合区县对其管理对象的相关资料提供和普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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