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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水资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水资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水资〔2011〕44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属河道管理处: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水资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水传发〔201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
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水利厅通知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的人员值班制度落实,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相关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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