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提高“三率”水平。各地要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牌证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和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压降纯农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促进“三率”水平的提高。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以“三库一间”安全为重点,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伤人)措施,增强主动防范意识。
4.加强滩涂作业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配合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确保滩涂作业拖拉机牌证齐全、按时严格检验。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滩涂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加快研制新型滩涂作业机械,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协调配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各地要按照省局苏农机管〔2011〕年3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平安农机通推广使用力度,不断壮大平安农机通用户群,提高农机手的入网率、换卡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节约成本、覆盖面广、贴近实际、方便快捷”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农机安全氛围。
2.多措并举,拓展宣传教育范围。研究制作适合农民机手的宣传手册和挂图、安全知识读本及宣传教育光盘、视频等。组织开展好“七进”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学习日”等活动。积极推进阳光培训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以及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培训有机结合。加强县级和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以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结合省级“规范化示范所”和国家“千亿斤粮食--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及基地建设等,积极争取财政配套和投入,提升窗口服务、驾驶人考试、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与装备水平。
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员年审,结合新知识、新法规、新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乡镇农机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隐患排查、实地检验、事故接报及统计报告等方面的能力。
(五)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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