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1〕11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1〕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32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办〔2011〕8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苏安办〔2011〕12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2011年要以实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力争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提高5%,其中享受财政购置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应达到95%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和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3个,新加入“平安农机通信息网”超过1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