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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3:
  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姓名     (组织名称) 性别或单位性质 出生年月或成立时间 文化程度 
地址 乡镇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耕地面积 主要作物品种 
申请购机情况机具品目 
购机数量(台) 拟购机时间 
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章)乡镇财政  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1.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款购机。逾期(  年  月  日)没有购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机补贴资格。
2.购机对象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工作。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3.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如有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取消五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章)
                  年  月  日


  注:1.此申请表按机具品目分别填写。
  2.此表一式5份,乡镇农机管理部门、乡镇财政部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各1份;供货单位2份,1份用于报账,1份留存备查。

  附4:
  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


购机者  基本情况姓名/组织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乡镇  
地址 邮编 
机具销售情况机具大类 单台补贴额(元)中央和省级补贴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市级补贴 
机具型号 
生产企业 县级补贴 
经销商 
发票号 补贴合计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补贴数量 
销售价格 补贴额合计(元) 
供货单位确认销售签字 购机者确认  购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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