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苏财农〔2011〕54号、苏农机计〔2011〕10号)
各市、县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各地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各市、县和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对所申报项目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市、县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按《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向省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省农机局计财处2份。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953487953@qq.com信箱。
省财政厅联系人:尤兆祥,电话:025-83633155。
省农机局联系人:茅迎春,电话:025-83275140。
附件:1.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根据《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2011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申报项目内容为:
(一)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农机安全生产。扶持建设20个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示范所,由各省辖市推荐1-2个县并通过所在县申报。
2.农机教育培训。扶持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苏中苏北地区9个县级规范化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农机教学模型及课件开发4个方面。教学模型开发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供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模型和挂图的开发;教学课件开发包括公共课、专业课2个教学模块开发,公共课模块内容有农机安全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农业经济管理知识等,专业课模块内容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基础知识、安全驾驶技术、配套机具使用技术等。苏中苏北地区县级规范化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由有关省辖市推荐1个县并通过所在县申报。
3.农机推广能力建设。扶持建设13个县级规范化农机技术推广站,由各省辖市推荐1个县并通过所在县申报。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扶持120个左右农机专业合作社,新、改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含配件库、油库和维修间),其中300平方米以上的机库用于存放配件、维修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各市、县项目申报控制数附后。
2.乡镇(区域)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建设。扶持20个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区域辐射力。由各省辖市推荐1~2个站(点)并通过所在县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农机安全生产申报条件为:(1)项目申报单位机构必须独立,并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确定为2011年规范化示范所建设单位;(2)农机监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符合部省规范要求,监理业务工作基础较好,安全生产成效显著;(3)已享受过省财政此专项补助的不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