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人函〔2011〕23号)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1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1]42号、苏农计[2011]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工作由省局人事处、科技处牵头,省农机技术推广站、省农机化服务站负责具体组织培训与管理协调工作。
二、培训工作的实施
(一)各市及有关县农机部门要根据省有关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及下达的培训计划任务,认真填报项目合同书,并以市为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统一将项目合同报至省农机局,经省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培训以集中办班为主要培训形式,培训对象为县乡基层农机机构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或村组干部中选择的村级农机人员,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要安排参加;培训内容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急需和重点推广的农作物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油菜及玉米生产机械化、高效植保、设施农业、保护性耕作等有关知识。为保证培训质量,全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原则上须使用省农机推广站统一编印的教材,请各地于4月30日前与省农机推广站联系教材征订事宜,联系人:朱新民,联系电话:025-86468732。
(三)请各市及有关承担培训任务的县在培训开班前一周,将开班计划上报省农机局,省将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农机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培训考核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总结及所有学员的《基层农机人员培训需求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上报省局。
三、培训工作的检查
省局将组织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计划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省级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使用情况、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安排与使用情况等。
各地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吕瀚;电话:025-8327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