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1〕23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加大社会的监督力,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研究,决定将2011年5月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月”,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帮助购机者了解在政策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农机补贴政策阳光操作”为主题,突出以下宣传重点:
(一)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包括补贴机具品目、生产企业名称、补贴机具型号和补贴额。
(二)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资格条件及购机补贴操作程序。
(三)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经销商地址、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
二、宣传方法
(一)省级印制《江苏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3000册,通过江苏农业科技报印制用于张贴的《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及产品目录10000份,下发到市、县及乡镇。
(二)省级通过江苏卫视制作、播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流动字幕广告。
(三)省级在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江苏财政厅网上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今年财政系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市、县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场所及所有乡镇张贴统一印制的《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及产品目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公布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经销商地址、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
(五)市、县财政、农机主管部门利用当地电台、网络、报纸、电视媒体及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要做到宣传到村、到户。
(六)省、市、县农机、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市、县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宣传工作贯穿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使购机者和社会各界深入了解购机补贴政策。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