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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1〕14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30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江苏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二)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三)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四)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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