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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完善管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量化到成员、交易量和交易额等。
  (六)年度盈余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七)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八)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盈余分配、亏损处理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前公开。
  (九)财务要按规定执行内部审计,或委托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十)应当根据农作物种类、机具类型对农机作业收入及成本进行核算。农机作业成本项目,主要包括油料费、维修费、机具折旧和转移费、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合理劳动报酬等。

  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指南

  一、设施条件
  (一)机库平面布局视建筑面积大小及地形情况而定(一般农机库外场地面积应大于建筑面积),机库和场地功能布局合理,有利于功能延伸。
  (二)主体为封闭式结构,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地面平整、压实,可硬化。防火、防盗、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
  (三)墙体最低处高度不低于3米(存放轮式自走式全喂入收割机、大型拖拉机等机具的大门净高不低于3.5米)。为充分利用空间,步进式插秧机等小型机具可分两层存放,机库边墙高度不低于4米。
  (四)机库可统一色彩,机库外墙为白底或黄底,在机库正面或侧面总高度2/3以上涂30厘米宽蓝色横条;机库外墙为蓝底的,涂白色横条。
  (五)统一悬挂标识:在机库大门正上方(或左上方)悬挂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标识(样式附后),在机库大门右侧悬挂有关标牌等。
  二、功能完善
  (六)机库使用功能可按“三库一间”(机库、配件库、油库、维修间)配置。
  (七)停放机具的库房应尽量为无隔墙统间,以提高机库利用率。
  (八)维修间可独立或在机库一侧,根据维修机具数量等情况,合理确定使用面积。
  (九)配件库紧靠维修间,或二者合并,配件应上架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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