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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统筹考虑服务区域农作物品种、面积、机械化水平等情况,结合本社作业服务能力,制定阶段性计划。处理好农机服务能力与作业面积、主机与配套农具、农机使用与维修和油料及零配件供应之间的关系。
  二、合理组织
  (一)统一签订作业合同。充分发挥分工协作优势,主动与乡(镇)、村组、农场等协调,签订农机作业合同,明确作业项目、时间(季节)、价格、质量和付费时间方式等内容,并遵守承诺。
  (二)统一安排作业分工。根据确定的农机服务领域和范围等情况,结合机具类型、机手情况和作业能力,合理安排农机手作业分工,商定服务价格,确定相对集中的作业区域、顺序,尽量避免或减少机具转移带来的各种消耗。
  (三)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发挥合作社采购量大、议价能力强等优势,选择资质合法、诚信服务的供货商,采购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节约成本,增加收益。
  (四)统一质量和服务。依据《农业部农机作业技术要点》,结合农机作业现状,确定双方满意的作业质量和服务标准,根据作业质量和服务标准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服务素质。采取农机手自查和专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验整改,保证适时、优质、高效和安全地完成分工任务。
  (五)统一机具维修保养。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维修能力,为本社农机具开展及时、有效、质优、价廉的维修保养。对无能力维修的农机具,可送至专业维修点(厂)维修或邀请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六)统一收费标准和核算分配。商定合理的作业价格,统一收费、核算和分配,切实保障经营与服务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分工协作
  (七)明确职责。根据生产实际,在管理、维修和油料保障、物资采购、质量检查指导、收费结算和分配等环节,明确分工,相互配合。
  (八)检查纠正。要及时对作业质量和完成时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以及未按时完成作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返工或者赔偿等)。

  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南

  一、基本条件
  (一)财务制度健全。应建立相应的资金结算、盈余分配、审批报账、审计监督等财务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明确。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可兼职或委托代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熟练掌握农机使用成本核算和作业条件影响的系数等。
  (三)财务资料齐全。应配备财务专用档案柜(有条件的可配备财务专用电脑),用来存放财务账册、作业合同、成本核算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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