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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新核定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设机构、职责和领导职数的通知


  5、中心分析室

  (1)负责完成各项监测活动的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分析工作。(2)开展特殊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用研究。(3)协助开展应急监测工作。(4)开展相关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验证。(5)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监测。(6)负责大型仪器分析的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维护,协助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实施。(7)负责制定本室药品试剂和易耗器皿的年度采购计划,并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8)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工作。(9)做好本室监测分析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6、应急与现场监测室

  (1)归口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全省应急监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制、发送、保存及归档工作。(2)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承担应急监测的技术培训,开展应急监测技术标准、方法和案例研究。(3)负责各类监测任务的现场监测与常规项目的室内分析(除大型仪器分析外)。(4)负责完成汉江交界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的样品采集。(5)负责制定本室药品试剂和易耗器皿的年度采购计划。并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6)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工作。(7)做好本室监测分析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8)协助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实施。(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7、生态与信息化室

  (1)负责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技术研究与指导工作,开展生态、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与评价方法研究和相关专项调查监测,拟订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2)收集、审核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编写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3)负责环境生物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承担重点湖库藻类和水生生物的试点监测。(4)承担生态遥感监测、生物监测相关科研工作。(5)承担环境监测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建设省站环境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及环境质量实时发布平台。(6)负责省站内外网的运行、安全管理及计算机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7)做好本室内部的质量管理,接受质量管理监督。(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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