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宁水党组〔2011〕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把增强水利支撑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解决影响水利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南京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为契机,通过举办辅导课、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尽快熟悉和掌握
《规定》;对照
《规定》,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计划;通过制定《责任目标分解方案》,将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约水利事业发展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纳入责任范围;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继续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逐步建立逐级负责的领导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考核程序,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建立严谨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
《规定》的行为,形成制约有力的惩戒机制。
二、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水利工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要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意见的行为,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言论的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的行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