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务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党务干部素质,是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局属单位要结合岗位设置,明确专兼职党务干部。党务干部除积极参加培训外,要加强自主学习,学习和阅读推荐的党员干部书籍,努力成为党建工作专家。局机关党委年内除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工委的培训外,还将组织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研讨、和考察学习,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局系统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群联系,党性锤炼”的重要载体,在“深化、普及、提升、效果”上下功夫。重点组织开展四大主题活动,即:在完成年度水利重点任务中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支部、党员“牵手”结对帮助贫困群众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每个支部都要与社区和农村建立挂钩联系点,组织党员干部定期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帮助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水利帮扶品牌。 “七一”前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基层开展“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富”活动。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统一部署,七一前,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局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并向市级机关工委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五)实施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今年是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深化年,支部(总支)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标准化要求,按照《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作业指导书》和《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法规手册》,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作业记录台帐。年底按《机关和基层支部工作测评标准》组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推进党内生活民主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支部(总支)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局属单位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情况定期通报、党务信息发布及有关事项公示制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局机关党员议事会制度实施办法》,主动听取、收集、汇总党员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党支部建设、党员议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商议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相关事宜,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激发党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