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溧水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
(宁水管〔2011〕96号、宁财农〔2011〕131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发改委批复,省水利厅以苏水建[2011]11号文件转批,现转发给你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你局尽快按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我局批准。项目法人组建完成后,由项目法人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配套资金落实等。
二、抓紧组织实施,须在2011年汛前完成水下工程验收,确保汛期发挥效益,年底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完工验收。当前,要抓紧组织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程的及早开展。施工图设计应依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一步优化,并由你局负责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