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局系统各处室和单位工作职责
1、局人事处
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构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协调沟通各处室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完善局机关安全检查等各项台帐记录;配合专业部门,协助处室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直属单位做好劳动保护。
2、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后勤保障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向“两办一厅”报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工作。
3、局规划计划处
负责指导、监督市水利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4、局政策法规处
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审核工作。
5、局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水源地保护方面的安全生产和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6、局工程管理处
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协调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安全鉴定,组织编制全市水库大坝等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全市水利工程专项安全大检查,完善检查台账记录,跟踪落实整改。协助开展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水管单位安全运行技术培训,协助开展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局财务审计处
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安排,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
8、局基本建设和科技处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履行主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受委托具体负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生产存在问题进行督查督办,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完善检查台帐记录,跟踪落实整改。
9、局农村水利处(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负责指导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定期组织监管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跟踪落实整改。
10、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