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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宁水人〔2011〕113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市级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将《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和单位结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利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现制定《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意见》,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考核的依据。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原则,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水利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水库、湖泊等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防旱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及相关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组织、指导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具体负责管辖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采砂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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