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开工的批复
(宁水管〔2011〕131号)
浦口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你处《关于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开工的请示》(浦水建发〔201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业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以宁水管〔2011〕74号、宁财农〔2011〕91号文件转批,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一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南京水建水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鉴于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现同意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正式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