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分管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应用水平。
9、收集整理现行水行政规费政策规定,印刷《水行政规费征收实用手册》工具书,指导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规范开展。
三、抓住水利改革发展新机遇,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
10、组织开展《南京市水库湖泊保护条例》、《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办法》立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起草规章草案,并组织专家进行立法论证,推进《南京市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落实,为法规出台做好基础工作。
11、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法制审查,确保制定准确、发布及时、报备规范。拟定出台《南京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管理权限划分规定》规范性文件。
12、组织协调全市水利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征集并印发全市水利系统201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对完成进度进行跟踪,年底组织优秀调研课题评比。
13、深化和推进《水利管理标志研究》,探索创建一套规范的水利管理标志规范。通过对水利工程管理标志的作用和特征、管理标志种类、设计与制作、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全市水利管理标志体系,力争进行测试并开展试点运用,夯实水利管理基础、提升水利管理外在形象。
14、组织开展水行政规费征收情况调研,摸清当前征收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对照当前水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完善规费征收的政策措施。
15、印发《南京水利》杂志2-3期,宣传推广调研成果,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四、立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服务体系建设
16、调整服务城市建设重点板块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做好服务城市建设重点板块工作,掌握服务工作动态,并适时进行宣传。
17、继续抓好“南京水利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组织局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完善我局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意见,并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
18、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监管和网上运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行政权力的名称调整、流程修改、岗位管理,规范行政权力对外公示和网上运行。
五、强化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保障机制建设
19、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配套制度,并修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五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