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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

  (二)深化“七乱”治理,清理盲点死角。大力加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小区院落、建筑物楼顶及周边等薄弱区域以及中心城区、县城、主要道路、旅游景区线路、场镇、主要出入城通道两侧、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重点区域的“七乱”治理,重点解决扬尘污染、清扫保洁不及时、出摊占道、车辆乱停等突出问题,中心城区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标准,郊区(市)县要做到无盲点、无死角。
  (三)严格管理,营造良好交通和市容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查车辆乱停乱放,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整治环卫设施、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及招牌破损现象。以提升数字城管系统快速反应能力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快速反应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打造洁净、规范、景观化、现代化的都市形象。
  (四)加强设施建设,增强环境承载力。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四川省成都危废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污泥处置设施等环保项目建设,加强镇、村市政和环境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推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和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城市照明、桥梁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三圈层县(市)数字城管系统和中心城区排水、生活垃圾清运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数字城管全域成都满覆盖。
  (五)开展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形象。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扎实抓好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城中村”和低洼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实施郊区(市)县一般场镇改造,加强特色风貌打造和地方文化的建设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坚持“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原则建设新农村,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提升城乡形象和品位。
  (六)深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工地物业化管理,落实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三大工程”措施,从严监管运渣车辆,加强道路和绿化带冲洗除尘,加快入城通道洗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污防治,实施高污染车辆限行,提高新车入户标准,鼓励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加大燃煤污染整治力度,强化重点燃煤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治理主城区和近郊区(市)县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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